關于公示雄縣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公告
為進一步健全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縣文化和旅游局在全縣開展了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工作。在各鄉鎮、社區推薦申報的基礎上,縣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召開了專家評審會,對全縣各鄉鎮、社區申報的項目進行了評審,確定了雄縣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推薦項目45項。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8月18日止,共20天。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個人實名或單位加蓋公章的形式提出書面意見。
受理單位:雄縣文化和旅游局
通訊地址:雄縣政府大樓618房間
郵政編碼:071800
聯系電話:(0312)5561983
下面附雄縣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