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
  • 负责人 杨磊 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雄安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 0312-5620793
  • 办公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办公时间 08: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一、雄安新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接京津和省内外等地市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创新发展。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验收;负责新区语言文字工作。

      (四)负责疏解高校项目承接服务保障;支持疏解高校协同创新发展。

      (五)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新区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六)负责新区教育设施的统筹规划布局,会用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各类学校的建设标准。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新区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八)负责新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新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新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新区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负责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新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十三)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雄安新区教育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规督导处、规划财务处、产教融合发展处、高校疏解服务处(职称高教处)、基础教育处、教师队伍建设处、思想政治教育处、体卫艺与校园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