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负责人 杨松 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 0312-5628521
  • 办公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办公时间 08: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相关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管理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拟订新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所管理领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所管理领域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建筑业发展。

    (五)负责优化新区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区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以及民用机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

    (九)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十)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十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十二)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三)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

    (十五)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三县、片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

    (十六)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九)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务服务处、城乡发展处、房屋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处、建筑市场处、综合交通处、水利水务处、城市管理处、城市建设监察处、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