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 负责人 牛爱国 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 0312-5836002
- 办公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西大水街办公区 办公时间 08: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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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新区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相关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工作,负责新区本级和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在职责范围内指导三县和新建片区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指导新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新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新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负责新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
(六)负责新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新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七)负责新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统一管理新区计量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新区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新区检验检测和认可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推进新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执法指导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