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负责人 王志刚 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 0312-5620732
  • 办公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办公时间 08: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一、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新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新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三)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统筹新区征迁安置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新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区城市风貌塑造和品质提升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等相关规划设计工作。

    (六)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七)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新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八)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九)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统筹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新区国土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十一)负责新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新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热勘查评价、开发和保护。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新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新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新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以及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推动新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管理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数据,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综合应用。

    (十五)负责新区林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白洋淀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对三县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新区规划委员会、土地供应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处、规划实施处、城市设计及风貌管理处、政务服务处、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权益利用处、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处(测绘和信息化处)、林业管理处、自然资源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