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 负责人 范晓军 雄安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 0312-2400119
- 办公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善路46号 办公时间 08: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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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并实施对策措施;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恐怖活动防范侦察工作。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处置重特大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四)依法组织、领导、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规划、组织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和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以及刑事科学技术建设等。
(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九)领导和指挥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公安机关。
(十)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