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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典型案例

2025-06-23 16:25:32 来源: 河北省应急管理

  今年以来,各地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效激发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为进一步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从各地报送的案例中选取并公布10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廊坊市某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制作“安全隐患提报二维码”,鼓励员工查找隐患、扫码提报,公司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隐患排查的良好局面。2025年1月,公司生产线员工赵某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性能测试工序使用的接线端子无保护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接触易发生触电,及时提报隐患;公司及时核实确认,由测试工程师进行工装改良,消除触电风险。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2:唐山河北钢铁集团某铁矿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对员工发现的隐患进行评比、分类奖励。2025年3月,选矿作业区总分砂大班组徐某发现M1磨矿仓二系列圆盘北侧基坑警戒带局部脱落、破损,存在人员或设备坠落的隐患。徐某第一时间恢复警戒带脱落部分,在现场进行监护并将问题向作业区报告;作业区安排人员对警戒带破损部位及时更换,并对类似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加固或增设安全防护栏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人员、设备坠落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100元。

  案例3:雄安集团某建设公司创新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开展“质量安全人人查”活动,通过数智赋能,即查即奖。在施工现场各点位张贴安全质量问题反映二维码,工友随手扫码、精准上报,管理人员核查确认,奖励即时兑现。2025年5月,雄安新区启动区某管廊项目进行机电安装施工时,某员工发现廊内通风设备未正常运转造成一氧化碳浓度超标,存在人员窒息的隐患。上报后,该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更换通风设备并对廊内空气质量进行多轮检测。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可能造成的人员窒息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2000元。

  案例4:秦皇岛某燃气公司利用内部工作APP设置“我要安全报隐患”模块,所有员工都可以随时上报发现的隐患。2025年2月26日,安检员王某检查一居民用户,因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当即启用燃气检漏仪,通过门缝查漏的方式发现门缝燃气浓度数值超标。立即上报公司,并果断关闭单元阀门,防止燃气继续泄漏,并再次使用激光检漏仪、检测车进行更深度的检测。公司紧急与社区、派出所、镇政府及消防部门沟通协调,紧密配合,通过消防人员破窗而入的方式,成功进入了用户家中,查明燃气泄漏点位并进行了修复,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5:2025年4月,张家口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马某在车间外发现4号行车支腿处螺栓松动,存在行车倾倒的隐患。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伤人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6: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炼化公司依托公司原有“低头捡黄金”机制和避免事故管理办法,修订形成公司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有效调动各级人员主动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性。2025年3月,职工苏某发现富液闪蒸罐液位计玻璃板破裂,含硫化氢富液流到平台上并伴有刺激性气味。立即上报,当班班长随即安排现场设定警戒区域,使用蒸汽保护,并派人佩戴空气呼吸器关闭液位计上下游阀,制止了继续泄漏,成功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人员中毒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600元。

  案例7:2025年1月,石家庄某钢铁公司职工付某发现连续模铸吊装引锭杆电葫芦,位置高不易观察,且为单限位设置,如果限位失效且观察不到钩头位置,极易发生顶钩引锭杆坠落事故。公司及时核查核实,将自购限位器改为电葫芦双限位控制,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8:2025年4月,衡水冀州某化工公司维修工薄某发现真空泵的冷却水阀门损坏,存在真空泵爆缸、着火的隐患。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及时更换损坏阀门,有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爆缸、着火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300元。

  案例9:2025年4月,保定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一职工发现东侧熔融实验室有漏风漏雨现象,熔融实验时存在铝液遇水发生炸铝的隐患。遂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公司及时改造熔融实验室,规范操作步骤,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200元。

  案例10:2025年5月,邢台市经开区某轧辊公司职工张某发现废钢场作业区乙炔瓶上没有安装防回火装置,存在回火爆炸隐患。张某立即联系安全部门排除此安全隐患,公司对区域内使用的乙炔瓶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爆炸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100元。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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