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22

17:23:00
来源:
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
扫描关注
中国雄安官网
微信公众号

河北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雄安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5-01-22 17:23:00 来源: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

雄安政办字〔2025〕1号

河北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雄安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有关部门,雄安集团:

  《关于支持雄安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雄安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更好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全面提升综合保税区产业承载力和竞争力,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创新打造研发设计中心

  1.鼓励企业入区开展保税研发,按照上年度新增仪器设备,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及耗材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鼓励在区内设立保税研发机构。区内企业新设并经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或省级创新中心、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在新区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0%的叠加奖励。

  3.对区内企业当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含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的,根据获奖等级,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二、重点建设物流分拨中心

  4.搭建雄安综合保税区至周边口岸的便捷物流通道,对在雄安综合保税区报关且年度保税进出口货值达到300万美元的企业,根据从一线口岸进出综合保税区的货箱规模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5.在雄安综合保税区打造特色产品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在区内建设跨境电商公共仓、中心仓,根据分拨能力进行考核评定,单个分拨仓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6.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场所(包含新建、扩建、改造等),经海关验收通过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配套打造销售服务中心

  7.鼓励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发展,对出区保税展示交易期间企业所需要承担的担保费用给予3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在雄安综合保税区打造金融创新发展基地,支持区内企业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业态,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积极建设检测维修中心

  9.鼓励区内企业开展检测认证、保税维修业务,对年实际开展业务并且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30万元。

  五、加快打造特色先进制造中心

  10.鼓励保税先进制造业态发展,对入区开展保税生产加工需租赁仓库等配套设施的企业,年度进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且租赁期限三年以上的,自租赁之日起三年内分别给予租金100%、80%、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本措施中扶持政策为同一类型或与新区相关政策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针对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贡献的,可按“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支持。

  本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承担。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7年底。原《关于支持雄安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雄安办字〔2023〕53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 贾梦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