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安新縣各商超、醫療機構、藥店有關經營者: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監管,規范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資等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現對全縣各有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有關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管理,規范價格行為,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各有關經營者應積極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在力所能及范圍內主動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三、各有關經營者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不得利用虛假、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
四、各有關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各有關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對于經營者實施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鼓勵消費者對我縣轄區內有關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時,可撥打“12315”免費維權熱線投訴舉報或者直接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