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八部門近日印發通知,就規范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部署。通知指出,公辦學校不得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名義開展選拔招生或考試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公辦學校或者公辦學校校區、分校的名義招生,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雄安之聲】“公參民”學校規范出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公辦校名義招生
2021-08-26 20:46:04 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責任編輯: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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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門近日印發通知,就規范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部署。通知指出,公辦學校不得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名義開展選拔招生或考試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公辦學校或者公辦學校校區、分校的名義招生,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