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認為——
16個選舉單位選出的800名代表資格有效
11月25日下午,中國共產黨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了關于代表選舉工作和代表資格初步審查情況的報告,對出席省第十次黨代會的代表進行了資格審查,審議通過了關于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草案)。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柯俊主持會議。
經省委九屆十三次全會決定并報中央批準,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名額800名。根據省委《關于中國共產黨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全省按13個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省直工委、省軍區(含武警河北省總隊)劃分了16個選舉單位。截至11月18日,800名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全部選舉產生。代表中,各級領導干部509名,占63.6%;生產和工作一線的黨員270名,占33.8%;解放軍和武警部隊21名,占2.6%。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43名,占17.9%;各條戰線先進模范人物127名,占15.9%;工人38名,占4.8%;農民33名,占4.1%;女代表205名,占25.6%;50歲以下的代表420名,占52.5%。各項結構比例均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
這次代表選舉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了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各選舉單位按照省委分配的代表名額,組織所轄黨組織從黨支部開始推薦提名,經組織考察和嚴格審核把關,集體研究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后,召開黨委全會(工委會議)投票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省委審查同意。之后各選舉單位召開黨代表會議,對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充分醞釀,按照不少于20%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了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認為,全省16個選舉單位選出的800名代表,均符合黨章和省委《關于中國共產黨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符合代表產生程序和條件,代表資格有效。(記者 薛惠娟、高原雪)